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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企业做账报税的时间 1、新成立的香港企业首次报税时间:自成立日起的18个月内,可任意选取时间(一般选取3月或12月为结算月);当收到利得税表后,则必须在3个月内完成报税事宜; 2、非新成立的香港企业的报税时间:以首次做账结算月的次日起,每12个月为周期申报一次。当收到利得税表后,一个月内需完成报税工作。 注意:有时由于各种原因,导致香港企业在报税期内没有收到香港税务局发来的利得税表,这并不意味着香港企业不用做账报税。在这种情况下,香港企业应该在报税期限内,自觉完成报税工作,若逾期报税或不报税,香港企业将面临着较大的惩罚,轻则罚款,重则股东董事被列入黑名单,被冻结银行账户,或账户资金被缴入港府府库,被香港法院起诉或判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