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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企业三种利得税申报方式 (1)无运营申报(香港企业零申报) 适用情况:在税务局要求申报的评税年度内,企业没有任何商业交易,包括任何银行进出、收取任何收入或支付任何费用。 办理程序:当收到税务局发出的利得税表后,在限期之内填妥及交回。一般收到利得税报税表后到提交,可以在一个星期内完成。 (2)香港企业做账审计报税 适用情况:适用所有香港注册的有限企业。 办理程序:当收到香港税务局发出的利得税报税表后,在限期之内必须提交报税表连同由香港会计师审核的审计报告递交香港税务局。如果有盈利,在递交审计报告后三个月内会收到税务局的缴税通知书,上面有税金和收款账号。 (3)离岸豁免 适用情况:供应商和客户均不是香港客商;订单的签署过程均不在香港发生;货物未在香港发生报关、收发货等;未在香港有实体的办公室和聘请香港员工;未在香港政府留有任何经营纪录等。 |